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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7-30 01:34 編輯
福音书在记载基督钉十架的时间上,是否有矛盾?
耶稣基督的十字架
我们听到一个“所谓的矛盾”,是由于马可福音和约翰福音在记载耶稣钉十架的时间上,互不相同。
马可十五:25说,“钉他在十字架上,是巳初的时候”,而在约翰十九:14我们读到,“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,约有午正:彼拉多对犹太人说,看哪,这是你们的王!”
诚然这里有了困难,因为马可说耶稣在巳初钉十字架,就是早上九点钟,而约翰记耶稣在彼拉多前是约在午正。
许多人说这项项矛盾,是不可能相调和的。另有些人说,这其间的差异,是由于早期抄写时的错误。这两种看法,都不能令人满意或为人接受。
这里有二个可能的解决之道,相当可行。一个解答是集中在约翰对时间所用的“约”字,他显示出那时并不是正好午正,而只是“大约”这个时间。
同时,马可的记载,也没有一定要我们相信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正好九点整。我们了解新约计算的时间方式,就能明白这一点。
晚上分为四更,每一更包括三小时(参见马可十三:35),白天也同样的分为几个时期。了解这一点,我们就可想到,马可记的“巳初,仅仅表示耶稣是在那段时间被钉十字架(九点到十二点之间),而约翰记载,审判“约”在午正结束,也可以说是在正午以前。
如此一来,若钉十字架发生在九点到十二点中间,马可将它置于初期(九点),而约翰放在后期(十二点),这样就没有什么矛盾。
“如果钉十字架发生在九点和十二点中间,那么一位观察者,把此事放在早一点的时间,而另一位放在晚一点的时间,这是十分平常的事。
“太阳在天空的高度,是白天时间的指标,因为人们能够很容易的以太阳作为判断上午及下午的划分标准,或者太阳是否大致已在天顶与地平线之间。更准确的时间划分,非得靠日暑的帮助,这仪器并非随手可得的。”(《注释家的希腊文新约),对约十九:14的注释)
另一种可能性是,约翰使用的计算时间方法与马可不同。我们都从P1utarch,Pliny,Au1us Gellius和Marcrobius等人知道,罗马人计算法定日,是从午夜到次日的午夜为一日,如同我们今天一样。
这样一来,约翰的“午正”将是早晨六点。这样早上六点,是耶稣最后受审的时间,然后是判决,直到带上十字架,都有足够的时间。根据马可记载,钉十架在九点或九点以后。
有充分证据支持约翰用这种方法计算时间。在圣经里,不同的作者,用不同的方法计算时间和日子,并非不平常的事。
在旧约里,作者常用当时国家所用的历法,来记述重要的日子。例如,同样的一年里,耶廿五:1和四六:2用巴勒斯丁的算法,而但一:1是巴比伦的算法。
新约的例子在约二十:19。耶稣从死里复活的那日(星期日)晚上,被认为是在同一天里。显然约翰不是用犹太人的算法。依照犹太人计算时间的方式,晚上应是星期一的一部分,对犹太人说──是一周的第二天,因犹太人的一天是从日落开始。
这个可能的事实,加上前面提到的解释,让我们看到,这二段经文的问题,并非完全不可能解决,要提出合理的解释,也没有什么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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