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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 年4月

慎防恩中忘本

经文:「看哪!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。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 神的诫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,就必蒙福;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 神的诫命,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,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,就必受祸。及至耶和华你的 神领你进入要去得为业的那地,你就要将祝福的话陈明在基利心山上,将咒诅的话陈明在以巴路山上。这二山岂不是在约旦河那边、日落之处,在住亚拉巴的迦南人之地,与吉甲相对,靠近摩利橡树吗?你们要过约旦河,进去得耶和华你们 神所赐你们为业之地,在那地居住。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一切律例典章。」 申命记 11:26-32

神的仆人从来不怀疑以色列人是否可以入得到迦南地,因为他从不怀疑神的信实与能力;但却千叮万嘱他们不可以变节,在富足的时候背叛神,致招咒诅。

这岂单是以色列人的问题?

其实这也是我们共有的人性:在患难时、彷徨时靠主不大难;但在富足时自恃、背弃主却是寻常之事。

何以人在神的恩中会背弃施恩之主,反而去「事奉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」?(v.28)

这就是罪的可怕!「罪」并非不速之客,牠一直等在那里,待时机成熟,有机可乘时,就来跟我们招呼;我们何时偏行己路,何时就与牠结伴同行,走向万眍不服之地步而不觉!

唯一的方法可以避去此祸者是:
「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一切律例典章」(v.32)

对偶像绝不容情

经文:「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,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,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: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神的各地方,无论是在高山、在小山、在各青翠树下,都毁坏了。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,打碎他们的柱像,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,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,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。」 申命记 12:1-3

要谨守遵行神的话,享受神所赐的,就得彻底离弃偶像。

神不容许属祂的人身处之地有偶像的地位,祂要人将这些假神偶像拆除。

不要说:「既然那些偶像正在那里摆放,由它吧!」

不!神不容许我们给偶像留有余地。

在我们家中不可以供奉偶像,即使是任它放在那里,即使不供奉也不可以。

上帝与偶像互不相容。

迦南人拜偶像,以色列人不拜,神也不容许它们的存在。对这些假神偶像绝不容情。

多少人信了主,家中仍有称为各种名堂的「神位」,又有迷信色彩的摆设。这些都不容于上帝,必须拆除,甚至「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」。(v.3)

何解?因为看惯了,就习惯了其存在,习惯了就日久生情,反而觉得神太绝情,渐渐变成给假神留有地步,神在我们心中失去了最高的位置。

我们已惯了轻易将神从宝座上拉下来,若再容许其他东西与祂相争,岂不是为自己铺设一条自取灭亡的路?(v.3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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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9 09:04 編輯

除掉拜偶像的心态

经文:「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。但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,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,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,将你们的燔祭、平安祭,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举祭,并还愿祭、甘心祭,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都奉到那里。在那里,耶和华你们 神的面前,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,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,就都欢乐。」 申命记 12:4-7

人可以不拜有形的偶像,但却可以用拜偶像的心态去敬拜上帝:

拜偶像的人就是利用偶像的超自然能力达成个人的愿望,因此,表面是拜神,其实,自己才是至高的;即使表面是拜神,实则是叫「神」为自己办事,利用敬拜去得灵界的祝福而矣!

因此,神要人对祂与对偶像有分别:
△ 由祂指定祭祀的地方 (v.5)
△ 由祂指定祭祀的方式 (v.6)
△ 由祂指定与神相交的途径 (v.7)

「分别为圣」的相反是苟同,是混淆。除非人彻底认识神的独特性,否则,易将祂归入偶像之列,结果是按己意来「跟从祂」及服事祂;甚至连解释圣经也胆大妄为,强解祂的话,为的是支持自己的观点,将自己想做的事合理化,达到自己的目标;结果将神的真理混乱了也不觉,还以为自己在事奉神。

「主啊!我来就你。」除非人肯放下自己去遵从神的指示,否则,敬拜也属枉然。(v.3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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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追求按真理行事

经文:「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,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,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,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安息地,所给你的产业。」 申命记 12:8-9

一个人拜惯了偶像,「神观」(God-concept)已十分混淆,而且在旷野漂流的期间,居无定所,不可能到指定的地方敬拜,为此,神给他们一个过渡时期。在此过渡时期中,神给人的准则是「各人行自己看为正的事」,意即「良知成为个人的律法」。神给人最大的「走盏位」是:不可以做对不起自己良知的事。

直到今天,属神的人已有全备的启示,好像人入了迦南地一般,不可再在没有绝对标准下,寻求那会改变及因一般情况而变更的次等标准(良心)。

神会体谅人的缺欠,神也知有些是因环境的缘故,令到人有所不能为的,如此的敬拜,神是会悦纳的;但若环境已改善,而人依然照旧日的模样,神就不容许了。

人若拜惯偶像,信主后未能完全摆脱那错误之神观,结果有些比较「自我中心」的观念,神也容许。但信主久了,认识神多了,若仍当祂是偶像般,祂是不容许的。怪不得有些人初信主时向神求这求那,神也垂听;但日久了,神就要那人改变。

求主叫我们认识祂愈久,就愈放弃自己的看法及「自以为是」的心态,好等我们的敬拜是真的敬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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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明白神的用心

经文:「但你们过了约旦河,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,又使你们太平,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,安然居住。」 申命记 12:10

v.10神带人走人生路的目的,最终是得安息。
-- 使你们太平
-- 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
-- 安然居住

这真是神的心意,因为祂怀的是赐平安的意念。当初祂领以色列人出埃及,是要人走平安的路,祂知道他们遇到打仗就必走回头,因此带他们走不用争战的路。

后来他们见迦南人巨大,于是自己吓自己,造成内乱,要攻击肯入迦南地的探子,到此地步,神才不许他们入迦南。

卅八年来,在旷野漂流的日子,因犯罪、内乱而死的人,比打仗而死的人,多不知多少倍。

我们就是这样,走主的路怕损失、怕压力、怕付代价、怕争战,想寻求安逸,结果损失更惨重;压力更大,付的代价更大,争战更多,终久享不到安息。

求主帮助我们认定祂为我们选择的路,纵然看上去不易走,甚至不可能走;但叫我们认定:从历史上看见,从自己的经历中体会,只有神才可以将真正的安息给我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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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11 05:34 編輯

按神的心意生活

经文:「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、平安祭,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举祭,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,都奉到耶和华你们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。你们和儿女、仆婢,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欢乐。你要谨慎,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。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,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,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。」 申命记 12:11-14

人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后,蒙神赐福,得享安息,平安渡日,衣食无缺。神并不要人报答祂(事实上,人也无能力给神回报),只希望人与神保持恒久不变的关系,为此,神要属祂的人有规有矩地按祂的心意而活。

(一) v.11 奉献十分之一,还有其他的感恩祭。

(二) v.12 善待身边的人(儿女、仆婢),供应全时间事奉神的人(利未人),使他们欢乐。

(三) v.13 在敬拜的事上要尊重神,不可随自己的喜好,迁就自己的方便来对待神。

(四) v.14一丝不苟地按神的意思去敬拜祂。

直到今天,我们仍得努力地去学习:
△ 或许我们仍未肯奉上十分一;
△ 又或除了十分一以外,甚少有其他的奉献。
△ 我们试问一下自己,是否按神的心意善待自己的家人或属下 /同事 /学生?
△ 我们是否有顾念事奉主的人之实际生活需要,叫他们一无缺乏,可以快乐地服事主?
△ 我们在敬拜主的事上,是否体贴自己多于体贴主的心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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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检讨自己的心态

经文:「然而,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福分,随心所欲宰牲吃肉,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,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。」 申命记 12:15

神赐人牲畜,人可以随意吃用,神从来都不会吝啬给人恩典。但人要分别出来,不可似那些拜偶像的人一般地吃,他们是「以自己的肚腹为神」,因此:
o 不可吃血(v.16)
o 不可在自己的地方吃,要在神面前吃(v.17~18)
o 自己有得吃,绝对不可忘记服事神的利未人,当他们是附属品,或当他们是自己仆婢一般地看他们;有时甚至觉得他们办事不及自己的仆婢,就轻视、遗忘他们,其实是轻视他们专服事神。人若先忘记神,就会轻视全时间服事主的人。若人重视神,必重视服事神的人(v19)。

神乐意赐福给人,但人不可只要福份,不要赐恩的神,否则,就会使人自大,要支配神。神要人在「吃」的事上能「在神面前吃」,好等人在日常的生活细节上分别出来。

连吃也不可任意吃、随处吃,可见新约那「或吃或喝都为荣耀神而行」的原则,一直沿用。我们是属神的,因此在享用神赐我们的一切福气上,不可忘记神要我们如何享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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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守原则

经文:「耶和华你的神照他所应许,扩张你境界的时候,你心里想要吃肉,说:‘我要吃肉。’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。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,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,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。你吃那肉,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,无论洁净人、不洁净人都可以吃。只是你要心意坚定,不可吃血,因为血是生命,不可将血与肉同吃。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样。不可吃血。这样,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。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,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。你的燔祭,连肉带血,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。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 神的坛上;平安祭的肉,你自己可以吃。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,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,这样,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。」 申命记 12:20-28

当以色列人的地界扩展,他们迁居他往时,未必再能回到原先所指定的地方去敬拜主。

神明白环境会随着时间去改变,属祂的人,在过「分别为圣」的生活时,也会因应这些变迁而作出适度的调整(v.20~22)。

细则可变,但原则却永不可变:
* v.23~25 三次提到「不可吃的」:血--因为血是生命,要倒在地上,此乃在神眼中的正事,人不可因「吃」而干犯赐生命的神。
* v.26~28 「可吃的」:祭肉--要依神的规矩吃,不可将献给神的按己意处理,否则是据为己有。

在处理「血」(生命)及「祭礼」(奉献)两件事上,必须按神指定的规矩。这就带出另一个原则:

「这样,你们行耶和华眼中看(为善)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。」(v.25,28)

直到今天,我们已进入高科技的时代,连敬拜的仪式也完全不同申命记的时代了,但神是永不改变的神,祂要人与祂建立关系的精神,也是永不改变的。我们在自省的过程中,发现自己仍有依照这些原则,行神眼中看为善为正的事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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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13 06:08 編輯

前车可鉴

经文:「耶和华你 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,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,那时就要谨慎,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,随从他们的恶俗,陷入网罗,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:‘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,我也要照样行。’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,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,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,献与他们的神。」申命记 12:29-31

上帝赶出迦南人,是因为他们拜可憎的偶像。神可以将他们除灭,保留那块地给其他人;以色列人是受惠者,一定要明白前人的失败,警惕自己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,走他们的旧路。

何以人可以漠视前人的失败,胆敢走他们的旧路?因为人很易忘记!忘记那些叫人失败的原因,忘记自己是如何蒙恩的,也忘记旷野漂流的那段日子,是如何遭神的管教才学乖了的。

人在安逸之中,容易自大,目空一切,以致漠视神的话语。生活愈富足的人自制力愈低,不易谨守遵行主的道;结果,一代一代下去,就被情欲所驱使,对神存了歪念,失去敬畏神的心,走上拜偶像之途。

当上帝赐福给我们的日子,别忘记昔日我们身边的人如何失败 (因此,神若放一些失败的人在我们眼前,我们不要受激动,神只是告诉我们,人可以有多失败!叫我们引以为诫。)在平顺的日子,我们更不可忘记自己昔日有多失败,时刻儆醒;不要日久了,因蒙恩就自视过高,因富足安定而自恃,失去了敬畏神的心。更要时刻检视自己有没有像不信的人一般,随从今世的风俗。

在一切的假神偶像之中,最厉害、最法力无边的那一个叫做「玛门」(财利),牠甚至勾引了不少事奉主的人之心啊!当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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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偏不倚

经文:「凡我所吩咐的,你们都要谨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删减。」申命记 12:32

一句简单的吩咐,看似平凡,甚至有点啰唆,却大有文章。

人会在神的吩咐上加添甚么?又会删减甚么?

在旷野漂流40年,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,没有固定的祭祀地点,没有正规的仪式。入了迦南,一切从头开始。昔日的点滴未尽忘,迦南地的风俗仍在,人要跟从神,需要何等的定力,何等不偏不倚才行!

人若对神不尽忠心,很易在神的吩咐上加上异教的做法,将「敬拜神」的事本色化,学了当地迦南人的做法,取用那个环境所能提供的一切,甚至加上自己的意思。

人若对神的心不够殷勤热切,很易将神吩咐的,因迁就自己的情况,减省一些会令自己有所损失(包括精神、时间)的条文或规矩,好使实行起来方便一些。

在愈富足的社会,人愈喜欢安定,喜欢按自己的意思行事,喜欢按自己的方便运用时间。有人以事业为重,有人以家庭为重,有人以个人作息时间、个人的喜好为重。这些都会左右我们与神建立关系,左右我们敬拜神。

在神吩咐我们的事上,我们有没有按己意加添甚么,删减甚么?

「谨守遵行」的相反是「偏行己路」。不是「差不多」就可以说得过去,要不偏不倚才能真正行在主的道中。求圣灵天天光照我们,没有神的提醒,虽云知道,仍是未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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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恶除掉

经文:「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或是做梦的起来,向你显个神迹奇事,对你说:‘我们去随从你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,事奉他吧!’他所显的神迹奇事,虽有应验,你也不可听那先知或是那做梦之人的话。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试验你们,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不是。你们要顺从耶和华你们的神,敬畏他,谨守他的诫命,听从他的话,事奉他,专靠他。那先知或是那做梦的,既用言语叛逆那领你们出埃及地、救赎你脱离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们的神,要勾引你离开耶和华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,你便要将他治死,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。」 申命记 13:1~5

(一) 一个真敬拜神的群体不单是在仪式,更重要的是在平日生活的态度上,能将「真敬拜」表达出来。

v.3 摩西教以色列人要尽心尽性爱神,此乃真敬拜之根。不爱就不懂分辨许多事物;表面上看来是差不多的人与事,只有用最纯真的关系才能分辨其真伪。

v.1~2提到假先知及作梦的也可以行神迹奇事,那么,怎样可以分辨到其真伪呢?是用对神完全专一、忘我的爱才可以分辨到。只有爱神者,才可以第一时间分办出,那位自称「先知」的,是事奉偶像抑或事奉神:爱神的人才会将注意力都集中在神身上;注意力一集中,才容易追擪到神的存在;若表面为祂,但只拿祂作「招牌」,不爱神的人看见神迹奇事就满足了,因此假先知有机可乘,但爱神的人是以神的参与来追寻主,能分办出真假先知。因此有爱为分辨的触角,人就立刻知道神的份儿有多少。

v.3摩西指出神容许许多虚谎的、假冒为神仆的,存于其子民中,是要叫人知道自己的真相。

今天在教会中,我们真的可以由这些事看出人对神真诚的程度有多少。求主让我们看见时不至惊讶、挣扎、甚至伤害自己的感情。

(二) v.5a 其实那些假的宗教很易给人找出来,因为都已假得很表面化:他们用言语来勾引人离开神所吩咐的道。
(A) 人若有真诚对神的爱,就立刻分辨到那些言论的偏差。
(B) 人若真爱主,就忍受不了这种假道理散播。
(C) 人若真爱主就知道自己及周围的人是否偏离神的道,是否真事奉神。

(三) V.5b 神为甚么要人将这些人治死,但又容许他们存在作网罗试验人?
△ 这与当灭之物同一道理:人若不亲手灭之,就不坚定。
△ 神将「治死人」变成社会法纪之一:表示不可容许有偏离神道的散播者存在。教会(神的国)若容许这些存在,其实是自取灭亡,惹神忿怒。

求主帮助我们因爱主能将虚谎从自己生命中除掉,否则就不能完全分别为圣归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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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18 10:06 編輯

以神为最亲

经文:「你的同胞弟兄,或是你的儿女,或是你怀中的妻,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,若暗中引诱你说:‘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,是你四围列国的神。’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,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,你不可依从他,也不可听从他,眼不可顾惜他;你不可怜恤他,也不可遮庇他。总要杀他,你先下手,然后众民也下手,将他治死。要用石头打死他,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。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,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。」 申命记 13:6~11

(一) v.6~7 同胞兄弟、儿女、怀中的妻、密友,这些人都是夺去我们心中之爱的一群人,爱这些人就易受其影响,即使知对方不对,那种「恨」的感觉也不强。

神可以用人的爱来引导人归向神,撒但也可用人的爱来引导人离开神,当我们选择去爱某些人时,同时也选择了是否爱神。

身边最亲密的人,可以成为自己灵程上最大的障碍。我们若说爱某些人,他们有资格要求我去爱他们;但我们要谨慎,不可爱他们到一地步,将神也离弃了。

若有人取代了神的位置,要为我选择我所要事奉的,那就是说,他是我的神了。

或者我们不会去拜那些偶像,但我们也可能因为兄弟、爱妻、密友及儿女放弃事奉神;有些表面上看来很合常理的选择,其实在最心底中,当事人是可以辨别到实质上的分别--究竟是为了人抑或为了主。

当然,我是先失去渴慕事奉神的心,才会受子女、家人、密友之累,不再服事主的。

以色列人为何会受身边的人影响,到一个地步,不再事奉神,甚至跟那些人去事奉偶像呢?是因为以色列人先失去爱神的心!

(二) v.8~10 怎能如此决绝?除非我们先弄清神、人的关系。人若真心爱神,对于任何人的引诱,都可以作出十分强烈的反应,因为 「爱」 能影响个人对是与非的感受。

那就如我们与配偶的关系:若有人引诱我们去跟从别的人,那怕是我最亲爱的朋友、儿女、亲人,我们都会与他反目。同样道理,若有人引诱我们去跟从别的神,一样是不可以容忍的。这不是律法,因为律法不会产生爱情,这是「生命」。

读这些「律法书」才发现原来神总离不开那种坚贞不移的爱情,但人世间那里有坚贞不移的爱情?只有神爱人是如此死心眼,祂从来不提牺牲,不讲祂是如何为人舍弃荣华富贵;而我们却在高谈阔论自己的舍弃,这正好反映出我们未对神动过真情,未有以真爱待祂。只有神才是真的甚么也不要地爱人类,可惜,我们不能体会。

让我们像一个童女嫁给主,完全无瑕无疵(因神的宝血洁净),一生对主。不生二心,此志不渝,只爱神一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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彻底清除

经文:「你就要探听、查究,细细地访问,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,你必要用刀杀那城里的居民,把城里所有的,连牲畜都用刀杀尽。你从那城里所夺的财物都要堆积在街市上,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的财物都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烧尽,那城就永为荒堆,不可再建造。那当毁灭的物,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。你要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,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诫命,行耶和华你 神眼中看为正的事,耶和华就必转意,不发烈怒,恩待你,怜恤你,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数增多。」申命记 13:12-18

(一) v.12~15 为甚么面对外人就要「探听、查究、细细的访问」才决定是否治死他们呢?

神真是认识属祂的人。许多时候,我们面对至亲至爱的人,亲身了解事实的真相,也希望为他们解释,希望为他们开脱罪名,甚至说服自己到一个地步,将神的尺度改变。

但我们面对与我们无亲、无情的人,我们就会容易「大发义怒」,根本连应有的步骤也略过就去「替天行道」,其实不是因为自己爱主、守道,而是因不爱惜人。

因此,处理人犯罪的事,一定要撇开感情的影响,十分客观地去看那些人与事。若自己与那人少机会接触,即是说,所有数据只属传闻;传闻可以与真相有一大段距离,因此,非细心查访,有足够的证据,不可采取行动。

今天,在属神的群体中,定人死罪的人,不一定因为证据确凿,只因无情而矣。有些该定罪的却没有定罪,因为太「多情」--用人的爱取代了神的爱。

(二) v.16~18 对人的情要准确,对物之情也是如此:人衡量人往往以「关系」来衡量,而人衡量物是用其「价钱」来衡量;神却非如此,神衡量人是以「与罪无干」来衡量,神衡量物也是以其「与罪无干」(意即:与偶像和罪人无干)为标准。那些财物由罪人那里拿来的,就得毁灭,若不毁灭的话:
(A) 很可能有人以替天行道为名,以夺取财宝为实!为了要以色列人不陷入此网罗,将财物毁灭,就可免他们有此动机,没地步留给撒但。

(B) 在犯罪的人而言,其财产也变成当灭的,因为人犯罪,财物来历可能也与罪有关,属神的人要完全分别为圣,不可以受由罪而来的好处。

(三) v.15为甚么若在某城中一些人出来传扬悖逆耶和华的道理,就要将全城的人、牲畜、财物完全毁灭,使那城永为荒堆?

原来神是要那城的人去毁灭那些匪类,若那城的人任他们存活,并且去别城散播悖逆神的言论,在神眼中,那城的人就与他们同行一道。凡包庇罪恶的,在神眼前也变成与罪人一样,变成当灭的。

罪恶好像瘟疫一般杀人,容让它一流行出去,便导致大家一齐灭亡。那些容让罪恶散布的人,是借刀杀人,因此他们也算是杀人凶手,也要被判死罪。

人若有能力阻止某些悖逆神的人与事存在或发生,而不阻止(或不采取适当的行动),在神眼中就算是与那些人一同犯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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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

经文:「凡我所吩咐的,你们都要谨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删减。」申命记 14:1-2

(一) v.1a 因为我们是耶和华的儿女,因此不可随从一般人办丧事的规矩去为死人用刀划身。

生时为主活,死时,也不容许尸体有任何标记,以致造成人对死亡产生错误的观念。大概为死人用刀划身是要表明人对未来世界的一种观念、信念。要知道这些迷信的色彩不容于神。我们自己死了,尸体控制不了,但我们未死时,就不做在别人的身上。

我们若是彻底归耶和华为圣,就要在内心最细微的每个信念,也与神的教导相吻合,不然,还是随从今世的风俗。

今天已没有此风俗,信主的人也不会在丧事上表达出错误的信念,但还有其他今世的风俗呢?要完全摆脱真不容易!

(二) v.1b~2 神嘱咐其儿女不可将额上剃光。可见平日的服饰、装扮也是一种标记,表明自己的身份。若皇室中人从来不以讲究的衣饰及礼仪为苦,我也不应以不能随从潮流的服饰为苦,因为我们的身份甚为尊贵,比地上的皇族更尊贵。若某些服饰看来会叫人误会,使人以为我们是属其他神的,那更不可穿戴。

在生活最寻常的层面;在每天的打扮上,我们也要活得与蒙主拣选的恩相称。求主给我们一颗高贵的心,叫我们能将祂的尊贵表明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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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-4-20 07:18 編輯

或吃或喝为荣耀神而行

经文:「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绵羊、山羊、鹿、羚羊、奁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黄羊、青羊;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但那些倒嚼,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,乃是骆驼、兔子、沙番,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猪,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。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;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,是与你们不洁净。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;不可吃的乃是鵰、狗头鵰、红头鵰、鹯、小鹰、鹞鹰与其类,乌鸦与其类,鸵鸟、夜鹰、鱼鹰、鹰与其类,鸮鸟、猫头鹰、角鸱、鹈鹕、秃鵰、鸬鹚、鹳、鹭鸶与其类,戴鵀与蝙蝠。凡有翅膀爬行的物,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。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凡自死的,你们都不可吃,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,或卖与外人吃,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申命记 14:3-21

(一) v.3~20 海、陆、空皆有可吃之物,神给予人自由去吃;但有些是不洁的,神要人透过「吃」如此寻常的生活小节来认得自己是「洁净」的,是蒙神洁净,是不可以玷污的。

其实物质算不得甚么,但每天生活的寻常小节就可以建立一些重要的意识;而神就要透过这些「吃」的小节,在人心中建立「我是属于一位圣洁的神」之意识。后来,人将注意力只集中在条文上,因为与神生疏了。

但凡每个民族也有些东西是不吃的。若从小教导一个人,他长大了就不吃某些东西;同一个国家的人,若在不同的地方长大,就会被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同化,忘记本身的民族特色了。

以色列人入了迦南,若与迦南人的饮食习惯一样,渐渐地就变成迦南人,将来就会走他们的路,忘记了自己所信的是一位圣洁的神。

属神的人生活在此世代中,与一般人拥有的条件相同,面对的事物也是一样的;若不在生活小节上建立「属神」的意识,很容易就变得与外邦人无异。人不可能摆脱从具体生活习惯而来的影响,因此一个属神的人必须在生活习惯上表明神的圣洁。

(二) v.21a 有些是自己不可吃的,但外人可以吃,分明就不在那物的本身是否可吃,是要属神的人强烈地知道自己与迦南人不同。

有些东西是一般人可以做的,但因为自己属主,因此不可以做。

一个属神的人若注重那件东西的本身,过于其「属神」的身份,会有碍于谨守遵行祂的道。

今天有许多基督徒想做外邦人做的事,就讨论那事是否可做,而不再以自己的身份为重,岂非自贬身价。不知自爱,由尊贵变成卑贱了?

以色列人吃了那些自死牲畜的肉也不会死亡,但他们用此行动来破坏自己被神择选的尊严,失却此福气。若为了一只牲畜也可出卖自己「被拣选」的名份,在其他事上更可;与以扫无异。

(三) v.21b 「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此句出现多次,大概此乃外邦人的生活吃喝习惯,反映出他们那种残忍、甚至有点「赶尽杀绝」的意识,属神的人要体会天父的心肠,因为神不是绝情的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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