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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#
發表於 2014-3-23 11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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纯全神旨
经文:「你若心里说:‘这些国的民比我更多,我怎能赶出他们呢?’你不要惧怕他们,要牢牢记念耶和华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,就是你亲眼所看见的大试验、神迹、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,都是耶和华你神领你出来所用的。耶和华你神必照样待你所惧怕的一切人民。并且耶和华你神必打发黄蜂飞到他们中间,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从你面前灭亡。你不要因他们惊恐,因为耶和华你神在你们中间是大而可畏的神。耶和华你神必将这些国的民,从你面前渐渐赶出,你不可把他们速速灭尽,恐怕野地的兽多起来害你。耶和华你神必将他们交给你,大大地扰乱他们,直到他们灭绝了;又要将他们的君王交在你手中,你就使他们的名从天下消灭。必无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,直到你将他们灭绝了。」 申命记 7:25~26
v.25a 许多精打细算的人丢弃一件衣服,尚且要拿下其衫钮、拉链,又何丢弃那些偶像时,留下其上的金银?
金银是好的,但若用作不好的用途,金银也不可要。摩西见以色列民铸了金牛犊,他由山上下来,将牛犊镕了,宁愿将金撒在水面上,也不肯留下那些金银。
* 是不是这些东西会叫以色列人联想到偶像呢?
* 是不是神不要以色列人由偶像得任何好处呢?
* 是不是神叫以色列人不可在当灭之物上存半点爱惜的心呢?
属灵的范围一定要纯一,不可渗杂些少不是从神而来的东西,否则就如死苍蝇弄臭全盘香膏。
若在任何事物上,看来有好的成份,但在整体上是当灭绝的,求主禁止我为自己存留一分。
这些金银丢了,好像十分浪费;但若不浪费这些金银,就会浪费整个民族的分别为圣。若我贪图一点点由世界而来的好处,我就牺牲了整个生命的尊贵。
v.25b明显,人心是倾向一些眼目会爱惜的东西;虽云可以焚烧偶像,却仍恋慕从偶像而来的好处,结果陷入网罗中。要真正分别为圣,就不要贪恋由世界而来的一点好处,即使在「焚烧偶像」如此决绝的事上,仍免不了网罗的存在。
如此,在表面看来向世界决绝,在十分属灵的举动上,仍免不了有网罗的存在,而这些,往往与物质十分有关。这些灭绝的背后尚且存有网罗,又何在一般的事上呢?
属神的人若仍未能摆脱从物质的角度去衡量事物,则网罗永存。
v.26a为何将当灭的物带进家中,自己就成了当灭的?这使我想起亚干的事:物是死的,人是活的,没有活的人,又怎可将死的物藏起来呢?「带进家中」即将之包蔽到一个地步,一般人难以查出来,但在神眼中却看得清清楚楚。
表面上,全个族类也是纯全的,没有人在偶像上刮金,将之全然毁灭;但在暗地里,却有人包藏祸心,将不可存留的存留住。那件对象是死的,不可自行了断,不会自动消失。是人将它造出来,当然要由人将它毁灭(即使神可以降火下来将它烧了);但人若不将它毁灭,表示那人包蔽了那当灭的,问题就在活的人,不在死的物,神当然追究活的人,不是追究死的物了;那物之得以存留,是由活的人将之存留,因此那人与那物在神面前就成了同一样的东西--当灭的。
「家」之需要分别为圣,其重要性比个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将「当灭的带进家」,外面是不为人知,但却暗中影响全家!人人也接受了由当灭之物而来的标准,外族始终未真正被灭,而且阴魂不散,影响以色列族。
v.26b属神的人要十分厌恶、憎嫌那当灭的物--不是外面不去刮,不去拿。「彻底的消灭」是发自内心的憎厌。若心中憎厌,就是人留下来的遗物,有一天在家中找出来,也会尽快将它毁灭。
属神的民行神的道,若要行得彻底,必要与神的爱恶相同。若爱恶相同,选择也会一样。
神吩咐的不单是这个族类要有行为样式上的改变。人若只在外面的选择上改变,内心却依旧,就会变成无奈及惆怅;因为「当灭」是主观感受,与个人对身份的认知有直接关系。人若不打算内心似神,只在外面的选择上被迫改变,就会变成虚伪,不单不领受到主赐下来的那尊贵的生命及身份,反而比那不认识神的族类更卑贱--在不知有所选择、不识选择、无从选择的情况下卑贱,是不及那可以选择,但却依然选择卑贱的人来得卑贱,因为可以尊贵而仍选择卑贱,就越发显出其「真卑贱」。
属神的子民要尊贵,就要以神的心为心--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,一切的选择就会发乎自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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