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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约 加拉太书 简介【9】

加拉太书   共六章   属于  保罗书信

作    者: 保罗

写作时间: 约公元49年、即耶路撤冷大会召开以前(公元50年)。

写作对象: 加拉太南部的各教会、即以哥念、路司得、特庇等、也给各地的信徒。

背    景: 外邦信徒与犹太律法的关系问题、困扰着初期教会。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所建立的新教会、此问题尤甚。

要    旨: 驳斥犹太教徒说外邦信徒必须守犹太律法才可得救的主张、呼吁信徒对主要有信心、在主里得真自由。

◆  加拉太书是基督徒自由的宪章。保罗宣告在基督里、我们不再受罪和律法的辖制、有了真正的自由、可以毫无约束地去服事主。初斯教会的领袖和信徒都是犹太教要求他们守全律法、基督却给了他们完全自由的矛盾;他们更疑惑外邦人怎样成为神国的子民。当时、极端保守的犹太信徒认为外邦基督徒也必须遵守犹太律法、特别是要行割礼。

作为外邦使徒的保罗已多次处理过这个问题、但又有人来扰扰加拉太的信徒、因此保罗必须写信驳斥犹太教信徒、呼吁信徒持守纯正的福音→这福音是给万民的、救恩是 神的恩典、藉着相信耶稣而得的、毋须附加任何条件、信基督就有真正的自由。因此这是一封在加拉太地区传阅信、不是指定给某个教会的。

几句精简的开头语之后、保罗立即指出加拉太人离开了主的正道、去信假福音。接着保罗告诉信徒、他所传的福音是从 神而来、非从人而来。保罗以自己如何抵挡彼得在安提阿所做的错事、以及提醒加拉太人回忆是怎样接受福音的、并阐明旧约对救恩的教导、来证明得救只凭信心。  

接着他解释律法的意义、和律法、 神的应许跟基督的关系。

在此基础上、保罗引申到基督徒的自由→我们因信蒙拯救、不是靠守律法;我们可以自由地去爱和服事他人、而非自由地犯罪、基督徒要彼此担当各人的重担、互相关怀。
最后他亲笔写了对加拉太信徒的期望→作新造的人。

◆  基督释放了我们、叫我们得以自由、所以要站立得稳、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。加五:1

☆☆★☆☆读经提示☆☆★☆☆

1. 保罗以甚么论据证明称义是因信、不因律法? 律法的功用究竟是甚么?

2.留意不同人物、保罗、彼得、巴拿巴、加拉太信徒、面对信仰受挑战时的反应。
若你的信仰面对挑战、你会如何响应?

3.顺服圣灵而行有甚么表现?今天欲横流、信徒如何顺服圣灵而行?




一 引 论

  加拉太书是使徒保罗较早期的著作,写于公元49年,耶路撒冷会议(徒十五)之前。写书的主要原因是回应当时犹太教派的人的谬论。他们一方面坚持人不能单凭信心得救,还要谨守摩西的律法,外邦信徒更要受割礼成为犹太人,才能承受救恩。另一方面,他们向保罗提出挑战,认为保罗既然不是十二使徒之一,没有使徒的权柄,在教义上毫无权威。这种曲解真理,人身攻击的阴谋,影响了好些根基未深、不懂分辨的人。他们甚至追踪保罗到各城去,逼迫毁谤保罗,挑唆羣众,把他毒打至昏死过去(徒十三45、50,十四2、5、19)。

  对于这些犹太教派的攻击,保罗在加拉太书中,从三方面响应他们:

1.关于保罗的使徒资格(一至二章)

  保罗以他个人的心路历程,和他多年侍奉的经历,并其它使徒对他的托付,作为他使徒权柄的明证。

2.关于因信义的真理(三至四章)

  保罗以加拉太信徒的经历为证,义正辞严地驳斥犹太教派的谬误,并引经据典,证明人无法靠行律法称义,必须靠基督的恩典得救。

3.关于因信称义所带来的结果(五至六章)

  保罗力证割礼毫无功效,祇有在基督里的爱心,和圣灵的管治,才能完全基督的律法,作新造的人。

  总而言之,加拉太书的主题是:「在基督里的真自由」。说明在基督里,不再受律法的约束,不再靠行为称义,不再受情欲的辖制。全书的高潮在五章1节:「基督释放了我们,叫我们得以自由,所以要站立得稳,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。」这是福音的基本功效,是救恩的本质。


二 内容纲要

1.引言(一1至10)

i.作者自荐     保罗在卷首自荐中,特别强调他的使徒职分,是由基督耶稣而来。

ii.收信人  加拉太是小亚细亚南部的一个罗马省分。保罗在第一次传道旅程中(徒十三至十四),在这一带地曾建立好些教会,就是在彼西底的安提阿、以哥念、路司得和特庇等城中。

iii.写书原因  保罗写信给加拉太的信徒,是因为听说他们受到犹太教派的影响,很快离弃真道,去随从「别的福音」(一6)。这别异的福音,不是他们原来所领受的真福音,而是人「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」(一7)。

2.第一段:保罗使徒的资格(一至二章)
  保罗竭力为他的使徒资格争辩,不是为了自己的名誉利益,而是因为他所传「因信称义」的福音的可信性,全在乎他是否有使徒的资格。

  保罗一开始就指出,他的使徒职分「不是由于人」,「不是出于人意」,更不是别人教导他、传给他,而是真接「从耶稣基督的启示来的」(一11至12)。他得到这启示之后,更蒙神差遣去传给外邦人。他「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」(一16),甚至连耶路撒冷也没有去,也没有去见任何使徒。三年之后,他到耶路撒冷作个短暂的访问,也祇是见过彼得和雅各布(一19)。可见,他所传的福音,是真接从神领受的启示。

  十四年以后,保罗再上耶路撒冷去,把他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情形,向使徒们陈说。得到他们的认同和接纳。耶路撒冷教会知道神差派他传福音给外邦人,好像托付彼得传福音给犹太人一样,就为他祝福。

  保罗使徒资格的证据,最明显的还是他当众指摘彼得的错误。彼得虽然完全认同保罗所传因信称义的真理,他却惧怕犹太教派的人,不政与外邦信徒一同吃饭。保罗见他所行的与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当面责备他。在这件事上,众人都看得清楚,保罗比彼得更有使徒的权柄,因为他站在真理的一边。

  保罗在一至二章详细讲述他个人的经历,为的是要从三方面维护他使徒的资格:
.他使徒的职分,不是从人领受的,而是像其它使徒一様,直接从神的启示而来。(一11至24)

i.他这使徒的资格,得到耶路撒冷使徒的接纳与认同。(二1至10)

ii.他坚守福音的真理,言行一致,显得比使徒彼得更有仗徒的权柄,得到众信徒的信服。(二11至19)

  从这段经文中,我们清楚地看见福音的大能,在保罗的身上显明出来,把他整个人改变过来。他从前在犹太教中是后起之秀,且比别人长进、加热心,极力逼迫残害教会(一13至14)。可是,自从他蒙恩得救以后,他反过来竭力传扬他原先所逼迫的真道(一22至24)。他明白他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所以激动地宣告说:「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」(二20)这种生命的大改变,不是谨守律法就可以成全的,祇有倚靠耶稣基督救恩的大能。可见因典胜过罪恶,福音胜过律法,信心胜过行为。

3.第二段:因信称义的真理(三至四章)

  保罗自己既然亲身经历了福音的大能,就希奇别人会甘愿离弃福音的自由,去接受律法的捆缚;所以他向加拉太信徒发出一连串的问题,希望唤醒他们迷惘的心灵:


. 是谁迷惑了你们呢?(二1)

i. 你们受了圣灵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听信福音呢?(二2)

ii.你们既然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么?(二3)

iii.你们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么?(二4)

  显然地,保罗眼见信徒陷入律法的捆缚里,心有不甘,也替信徒不值;所以,他把福音与律法来作比较,指出福音在十方面远胜犹太教:

iv.信心胜过行为(三2):靠行为是凭自己的力量为善,靠信心是让圣灵来引导、帮助。

v.属灵胜过属肉体(三3):肉体不能成全属灵的事。

vi.被称为义胜过靠律法行义(三8、11):从来没有人靠行律法称义,因为从来没有人能守全律法。可是,人却可以因信称义,好像亚伯拉罕信神,就算为他的义一样。

vii.得福胜过被咒诅(三9至10):仗着行律法夸口,却又不能常守律法的人,是注定被咒诅的。惟有像亚伯拉罕一样信靠神的应许的人,必与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
viii.救赎胜过律法(三11至14):律法祇能定人的罪,无法赎人的罪。惟有基督为我们受了律法的咒诅,就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。

ix.亚伯拉罕的约胜过摩西的约(三15至18):摩西的约,就是守律法的必因此活着(三12)。亚伯拉罕的约,就是相信神的应许的必蒙福。这应许的约断不能被那430年以后所立的律法废掉。

x.承受应许的福胜过在律法之下定罪(三19至22):律法是为罪恶而设的,带来定罪。应许却是为信心而设,带来祝福。

xi.长大成人胜过被监管的小孩(三23至25):律法祇是启蒙的师傅,叫人知道何为罪。惟有救恩领人进入基督成长的身量。

xii.儿子的地位胜过奴仆的地位(三26至四7):活在律法之下就是律法的奴仆,受律法的管辖。基督的救恩,却赐人儿子的名分。

xiii.自由胜过受捆缚(四8至11):在律法之下的人,须谨守日子、月分、节期、年分等仪文。可是,在基督里,不须再守这些外表的礼仪,享有心灵的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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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罗不但希奇加拉太信徒离弃因信称义的救恩,他更希奇他们改变对保罗的态度(四12至20)。保罗头一次传福音给他们的时候,他们感激之余,把保罗当作天使看待。后来犹太教派的人,热心地待他们,为要离间他们与保罗之间的感情。保罗巴不得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,好叫他们真能得到基督丰盛的生命,成形在他们心里。

  最后,保罗用当时犹太教派的人常用的寓意解经法,向犹太教派的人说明应许与律法之间的不同。亚伯拉罕有两儿子。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,是凭人意、属血气的后裔,不能承受产业;惟有撒拉所生的艾萨克,是凭应许、靠信心生的,代表一切因信称义的属灵儿女。人意血气祇能叫我们作如仆,祇有应许和信心使人承受属灵的产业。

4.第三段:因信称义的功效(五至六章)

  到底因信称义的救恩,为信徒带来甚么?保罗在五和六章,提出四方面的效用:

.在基督里的真自由(五1至15):保罗指出凡按照律法受割礼的,就久了行全律法的债,以致被律法的枷锁如役,不得自由。其实,在基督里,受割礼不受割礼,全不相干,要紧的是「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」(五6)。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。祇有爱心能成全律法;所以,我们在督里有真自由,不必再受律法的辖制。可是,自由不等于可以放纵情欲,自由必须受到应有的管理。

i.在圣灵里结满善果(五16至26):上文提到自由不可放纵。保罗继续指出,人若顺着圣灵而行,就不情欲。圣灵在信徒心里引导带领,感动管理。祇要信徒肯遵从圣灵,就可以胜过内心的情欲,结出圣灵的果子。

ii.在爱心里彼此相待(六1至10):我们既然白白蒙恩,自然应该以基督的爱心相待。若有人软弱跌倒,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。若有人担负重担,当替他分担。若有人劳苦事奉主教导人,当受到爱心的供养。这些爱心的行动,不但在神的家中实行出来,也要向众人行出来,因为这是信徒蒙恩得救的果效。

iii.在心灵里作新造的人(六11至16):守律法行割礼的人,祇不过是要靠肉体的成就夸口。他们希图外貌体面,高举传统礼仪,其实这一切对他们的灵性毫无功用。要紧的是确实明白十字架替死的道理,与主同死在十字架上,又让主复活的生命,从我们的身上活出来。

三 总 结

  从整体来说,加拉太书有下面的特点:

1.加拉太是保罗所写的三卷教义性的书信之一,而这三卷都讲论同一主题,就是「义人必因信得生」。罗马书一章17节着重讲论「义」的方面,就是神的义,如何因着耶稣基督的代赎,临到不义的人,使罪人能成为义。加拉太书三章11节也提到「义人必因信得生」,却着重讲论「信」的方面,就是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是靠行律法。而希伯来书十章38节也提到「义人必因信得生」,却着重讲「生活」方面,就是义人因信心以致生活有能力,胜过苦难逼迫。三卷书从三个不同的观点角度,互相呼应,互相补充,足见圣经的奇妙。

2.加拉太书为道争辩的书。保罗为了保持纯正的福音,不怕恶势力,不爱惜生命,竭尽心思口才,引经据典,据理力争。这种对真道认真严肃的态度,是每一位爱主爱真理的人的好榜样。

3.从加拉太书,我们对保罗有深一层的认识。他对神一片真诚,正如他说:「我现在要得人的心呢?还是要得神的心呢?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?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。」(一10)他对有名望权势的人,从来不奉承讨好(二6)。对于贫穷的人,他却热心去帮助(二10)。对于假装虔诚的人,他毫不徇情面地当面指摘(二11至14),但是对于偶然被犯所胜的人,他却温柔地把他挽回过来(六1)。保罗这种赤胆真诚的态度,在加拉太书里表露无遗。

4.保罗最关心的是,福音在信徒身上产生功效。因此,凡是叫福音受亏损的,他都极力抵挡;凡是与福音有益的,他都尽心去做。他甚至愿意为加拉太信徒「再受生产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。」(四19)可见保罗不单是个辩道勇士,更是个热血沸腾的牧者。这不祇是头脑上的知识,更是生命的摆上。

四 导 读

1.试找出保罗在加拉太各城中的经历(徒十三至十四),看看与加拉太书的主题和内容有甚么关连?

2.请一口气把君拉太书读完一遍。每读完一章,给那章起个章题。

3.请问,耶路撒冷会议(徒十五)的议决,与加拉太书有甚么关系?

4.彼得见异象(徒十)的结论(徒十五6至11),与加拉太书的信息有何关系?

5.请把加拉太书论「自由」的章节找出来,然后把分类分点处理,成为一篇「论在基督里的真自由」的讲章大纲。

6.试把犹太教派牢笼无知信徒的手段,一一列出。分日教会中也有类似的事件吗?

7.请把加拉太书中所有的命令找出来,无论是正面的命令(如:「你们应当」「你们要」.......),或是反面的命令(如:「不要」「不可」.......)。然后分类按次序排列。
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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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书纲要

加拉太书被称为「基督徒的自由宪章」。本书是保罗对因信称义,及因义得自由的宣言。他写下这篇基督徒的自由宪章,给那些即将丢弃他们在基督里拥有的无价自由的人。有些犹太律法主义者影响了加拉太的信徒,要他们舍去自己在基督里的自由,作律法的奴隶。保罗于是写此书驳斥他们靠行为称义的假福音,并且说明因信称义的优越性。
第1章 保罗的使徒身分──自传
第2章 保罗的权柄──自传
第3章 律法的束缚──辩论
第4章 信心的自由──辩论
第5章 圣灵的果子──应用
第6章 基督的律法──应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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