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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#
發表於 2013-2-12 09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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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漠与热情-路得记四章3至8节
波阿斯在城门等到那至近的亲属出现,然后便招聚了十个长老,开始向那至近的亲属提出要求。
第3及4节记载波阿斯对那亲属说话,主要提及买地的事。然后他指出那亲属有优先权,不过,那亲属当然也可选择不买。由此可见,波阿斯按规矩行事,而同时也促请那亲属尽上他的责任。
最后,那亲属回复我肯赎(4节),这回复就更加强故事的悬疑性,因为读者必然会追问波阿斯买不到那块地,是否表示他也娶不到路得?事情可谓峰回路转,因为第5节是一个转折点,当那亲属答应买赎拿俄米的土地,其实已符合了律法的基本要求,可是波阿斯却提出另一个要求: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,也当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,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。事实上,律法没有规定要为亲属买地又娶死人的妻子,但是波阿斯这样做,就是要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,就是说他要把拿俄米卖出的土地恢复到路得的丈夫玛伦的名下。
于是,那亲属便说:这样我就不能赎了,原因是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(6节)。这位至近亲属所关心的,就是现今买赎的那块地究竟是否长期拥有。按律法的要求(利二十五8~10),那人虽然买了土地,到禧年就要把土地归回本家。但那时年老的拿俄米没有后嗣,就等于不用归回。然而,波阿斯却要在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,因此,当路得再结婚的话,她亡夫的产业就要归于路得的后裔,这表示那亲属不能长久得到拥有权,结果对自己全无好处,还要花钱买赎拿俄米的土地,照顾路得和她将来的后裔,因此他的如意算盘打不响,便决定把赎业的权利让给波阿斯了。第6节的我不能赎了是回应第4节的我肯赎,不过是一相反的对照。
这位亲属很明显由头至尾都以利益着眼,没有承担律法上有关赎业近亲的责任,更没有怜恤贫乏人的心;他的冷漠与波阿斯的热情却成了强烈的对比,波阿斯「买下」路得却非律法的要求,而是他甘心乐意为了别人而作的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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