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恩 (思恩)當前離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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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不信的人传福音,开始还是讲见证比较好。 主耶稣也是先治病驱魔再讲福音。 沐风 發表於 2010-3-16 14:11
4# 沐风 说得对,讲出自己的亲身经历那是最具说服力的,毕竟要想真正搞清楚神的概念是很困难的,就比如说“太初有道,道就是上帝”,首先得清楚这个“道”的定义。 ... tgtt 發表於 2010-3-16 20:52
好多东西我们看不见,摸不到,那证明我们还很无知,并不能证明不存在。 涧谷幽兰 發表於 2010-4-10 08:11
请看启示录十九章十六节:"在他衣服和大腿上,有名写着说,万王之王,万主之主。"这节圣经是描绘主耶稣再来时,祂要审判地上列国,那时祂以万王之王、万 ..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