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罗在这里引用了【诗篇 68:18】:“你已经升上高天,掳掠仇敌,你在人间,就是在悖逆的人间,受了供献,叫耶和华神可以与他们同住。”虽然其中与很多译本一样,把它译成“在悖逆的人间,受了供献”。这里“受了”译自希伯来文“לקח”一词。约翰·吉尔(John Gill)注释到这个词的意思是给予和接受,事实上在钦定译本里,这个词有25次被译作“bring”(带来)。同样在合和本里,这个词也多次被译作“拿来”或“取来”,比如:“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,也不是离你远的。不是在天上,使你说:‘谁替我们上天取下来,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?’也不是在海外,使你说:‘谁替我们过海取了来,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?’”【申命记 30:11-13】还有,保罗时代的古叙利亚本圣经把【诗篇 68:18】的这句话译成:“and hast given gifts to the children of men(把礼物带给人的儿女)”事实上,诗篇第六十八章是这样结尾的:“神啊,你从圣所显为可畏。以色列的神,是那将力量权能赐给他百姓的。神是应当称颂的。”【诗篇 68:35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