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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申命记:第21章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qw8568181    時間: 2012-11-9 10:01     標題: 申命记:第21章


21:1  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,不知道是谁杀的,  
21:2  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,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,直量到四围的城邑。  
21:3  看哪城离被杀的人最近,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、未曾负轭的母牛犊,  
21:4  把母牛犊牵到流水、未曾耕种的山谷去,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。  
21:5  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,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拣选了他们事奉他,奉耶和华的名祝福,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。  
21:6  那城的众长老,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,要在那山谷中,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,  
21:7  祷告(注:原文作“回答”)说:‘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,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。  
21:8  耶和华啊,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,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。’这样,流血的罪必得赦免。  
21:9  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,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流无辜血的罪。  
21:10  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,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,你就掳了他们去。  
21:11  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,恋慕她,要娶她为妻,  
21:12  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,她便要剃头发,修指甲,  
21:13  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,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,然后可以与她同房。你作她的丈夫,她作你的妻子。  
21:14  后来你若不喜悦她,就要由她随意出去,决不可为钱卖她,也不可当婢女待她,因为你玷污了她。  
21:15  人若有二妻,一为所爱,一为所恶,所爱的、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,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,  
21:16  到了把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时候,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儿子立为长子,在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以上;  
21:17  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为长子,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,因这儿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,长子的名分本当归他。  
21:18  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,不听从父母的话,他们虽惩治他,他仍不听从,  
21:19  父母就要抓住他,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、本城的长老那里,  
21:20  对长老说:‘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,不听从我们的话,是贪食好酒的人。’  
21:21  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,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。  
21:22  人若犯该死的罪,被治死了,你将他挂在木头上。  
21:23  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,必要当日将他葬埋,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之地。因为被挂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诅的。

作者: pedro    時間: 2012-11-9 11:28

[size=3]来自:中华基督教信义会新竹胜利堂

悬案待决─处理不能解决的谋杀案

对于以色列人来说,谋杀带来的问题,不只是人的生命权受到剥夺,而是整片土地和人民受到污秽,需要洁净,恢复圣洁,上帝的圣约可以延续。如果杀人犯不能寻查出来,不能将之刑罚处死,就需要提供洁净的方法。

最近现场城市的长老代表以色列进行赎罪的行动,并且洗手表明无辜,因为他们并没有犯罪。赎罪的母牛犊是专为这次的仪式而预备(3-4节),流血除去此罪的污秽。

战俘的权利(10-14节)

10-14节说到女性战俘的权利,这在近东世界中是相当稀奇的。这段经文回应了20:10-14,在战争中俘虏了女性。这些战俘的下场,毫无例外的,就是成为奴隶。从来没有机会成为公民或自由人。然而,这段经文的条例使得被俘虏的女子,有机会成为正式的以色列人。首先,她需要剃头、剪指甲和换衣服,表明她为离开家人和本地而哀哭,从本家过渡到以色列人。经过了结婚的过程,当丈夫休了她之后,就要待她如妻子,表明她就是自由人。

在实际的生活中,我们不知道这丈夫和家人会如何对待她。然而,律法表明了以色列重视女战俘的权利,并且将会在结婚后社会上给予正式的地位,视作以色列人。

在全球化的趋势下,跨国婚姻是习以为常的,台湾也不例外。这段圣经的原则是,面对战俘与本国人结婚,即使她原来是奴隶身份,婚后就有正式的地位和权益。进一步延伸,非以色列籍的妻子,一旦结婚,就有合法的地位和身份。面对台湾的外籍配偶,身为国民,我们也需要有健全的态度来面对他们/她们。尊重、接纳外籍配偶,将他们/她们视如本国人,是圣经揭示的基本原则。


儿子的权利与义务

15-17节让我们想到雅各布和二位妻子拉结和利亚的故事。拉结是年轻而得宠的,利亚是首先怀孕的(创29:21-35)。在旧约中,虽然上帝设立了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的,但是在实际的婚姻生活中,人们超越界线的情况却层出不穷。不管在近东社会风俗中,一夫多妻是如何的普遍,终究是违背上帝原来设立婚姻制度的本意。摩西在这里为了补救这风俗带来的后遗症,避免父亲因为个人对妻子的好恶来决定孩子的继承权,以此律法来保护大房的权利。父亲的好恶不能改变上帝设立的家庭伦理关系,特别是专属的权利。长子的权利因此得到保护,也避免了许多家庭的纠纷。

儿子不但有权利,同时也有其基本的义务和要求。18-21节规范了父母对逆子的惩治。对中国人来说,儿子不管如何悖逆,终究是自己的儿子。很少严惩儿子到如此严重的地步。为何律法中会有如此严格的规定呢?

在申命记中,神和人立约是一切关系的基础。神向人守约施慈爱,人向神敬畏顺服,实际的表征就是遵守约的要求。这是上帝为人在地上所立的基本伦理秩序,人伦关系是以此为准,而且从家庭教育开始。上帝设立家庭为遵守圣约的基本单位,当儿子不遵守约的要求,罔顾十诫中的诫命(申5:16),影响社群的安定,父母就有责任采取法律行动。在亲子关系中,如果孩子败坏到无药可救,父母需要为了敬畏神的缘故,惩治悖逆的孩子。这对于现代父母是一项重要的提醒。孩子的教养不是学校、安亲班的责任,而是父母的责任。父母在孩子年幼的时候,就要建立、引导孩子。在祷告中纪念儿女,使儿女走在上帝的心意中,远胜于长大之后的严厉惩治。

犯罪蒙羞的律法

古代近东残酷的刑罚中,将人钉在木架上或是死后将尸首悬挂示众(撒上31:10)并非罕见,目的是要使这死人蒙羞受辱。在这段经文中,可能是表明一位违反上帝圣约的人,受到了上帝的咒诅。23节避免此咒诅玷污整个民族。

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到律法的咒诅,就是根据此项律法(加3:13)。因此,我们可以透过这段经文明白主耶稣受到的苦刑,除了身体的痛苦,刑罚的残酷,也在于咒诅的严重和羞辱的强度。无罪的圣洁羔羊,为世上的众罪受到如此的咒诅和羞辱,身为罪人岂能不心存感恩?

祷告

人伦关系的主宰,我们感谢祢。因为祢给了我们家庭伦理的原则,使我们知道祢爱我们,要将恩典赐给我们,引导我们的儿女,走在合上帝心意的正路上。也求祢使我们以公正合法的原则对待儿女,使儿女从小就知道原则和秩序。

拯救罪人的主,我们感谢祢。因为祢的怜悯和恩慈,使我们如此罪人,能够借着耶稣基督得到代赎。耶稣所受的羞辱和咒诅,本来是我们当得的。但祢将这些加在人子耶稣基督的身上。感谢祢为我们承受羞辱,奉主耶稣的名祷告,阿门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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