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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阿摩司书 第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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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沙沙
時間:
2012-10-14 08:24
標題:
阿摩司书 第1章
1:1 当犹大王乌西雅,以色列王约阿施的儿子耶罗波安在位的时候,大地震前二年,提哥亚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论以色列。
1:2 他说:“耶和华必从锡安吼叫,从耶路撒冷发声;牧人的草场要悲哀,迦密的山顶要枯干。”
1:3 耶和华如此说:“大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;因为她以打粮食的铁器打过基列。
1:4 我却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,烧灭便哈达的宫殿。
1:5 我必折断大马士革的门闩,剪除亚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权的。亚兰人必被掳到吉珥。”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1:6 耶和华如此说:“迦萨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;因为她掳掠众民交给以东。
1:7 我却要降火在迦萨的城内,烧灭其中的宫殿。
1:8 我必剪除亚实突的居民和亚实基伦掌权的,也必反手攻击以革伦。非利士人所余剩的必都灭亡。”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1:9 耶和华如此说:“推罗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;因为她将众民交给以东,并不记念弟兄的盟约。
1:10 我却要降火在推罗的城内,烧灭其中的宫殿。”
1:11 耶和华如此说:“以东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;因为她拿刀追赶兄弟,毫无怜悯,发怒撕裂,永怀忿怒。
1:12 我却要降火在提幔,烧灭波斯拉的宫殿。”
1:13 耶和华如此说:“亚扪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;因为他们剖开基列的孕妇,扩张自己的境界。
1:14 我却要在争战呐喊的日子,旋风狂暴的时候,点火在拉巴的城内,烧灭其中的宫殿。
1:15 他们的王和首领必一同被掳去。”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作者:
思恩
時間:
2012-10-14 12:22
愿我们常在我们主耶和华的面前认罪悔改,因祂必不以有罪为无罪,当祂刑罚的日子无人能挡。
作者:
沙沙
時間:
2012-10-15 07:18
本帖最後由 沙沙 於 2012-10-15 07:20 編輯
阿们
我们必须在神面前认罪,祈求他赦免,真心改过自新,否则我们只会继续犯罪,无望得救。
作者:
沙沙
時間:
2012-11-2 09:02
先知首先宣告神向列国的审判。它以先知传道的公式开始:「耶和华如此说」。接着以照版复制的方式表达:「因为三番四次的犯罪......」好像诗一样,不厌其烦地重复,并常常只对一样犯罪特别清楚地陈述。随后用即将来临的审判加以谴责,又以另一个先知的公式:「这是耶和华说的」作结束。
这里提到了五次的「三番四次」(v3, 6, 9, 11, 13),指出了世人的顽梗不化,从未为自己的罪有丝毫悔意,因而招神忿怒的审判:「降火」(v4, 7, 10, 12, 14)-这刑罚使我们想起所多玛、蛾摩拉所遭的毁灭(参创十九23-28);并且,上帝审判的火,乃要先「烧灭宫殿」(v4, 7, 10, 12, 14)。宫殿的居住者乃国家的领导者,也是神审判最严厉的对象,因他们作为一国的领导者,他们要承担的,是全民的生命责任。
先知非随己意发言:「这是耶和华说的」、「耶和华如此说」,乃全出于神的命。列邦之所以受罚,乃因为他们顽梗、不行公义。
神长久的忍耐宽容,不是因为神的溺爱,乃是为要显出祂的愤怒、彰显祂的权能,当人在上帝的怜悯忍耐宽容之下,三番四次地犯罪、得罪神时,神终究要在他公义的愤怒下审判人。
来自:中华基督教信义会新竹胜利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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