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十六章陈述了赎罪日所要进行的献祭程序。赎罪日(Yom Kippur)是在每年他斯流月(Tishpi)的第十日(通常是现在的九月底)。祭司要为赎罪日预备两只羊,一只用于赎罪祭(hattat-h),另一只用于燔祭('olah)。第一只羊要照献赎罪祭的一般仪式,焚烧献于坛上。根据抽签结果属于第二只的羊,则可存活,并以活的方式用于献祭,称为za'zel,这字可以读作ez'azel(分离之羊,a goat of departure)。(我们应明白,旧约初时只以辅音字母写成,元音的字母是在主后八百年才加入的。因此,一些专有名词加入元音后,可能与口头的传统不大相配合,意思混淆。)七十士译本依照后者的读法'ez'azel,将这个希伯来字翻译为希腊文的chimarosapopompaios(被送走之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