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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骄傲(二)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阿月    時間: 2010-6-17 10:44     標題: 骄傲(二)


骄傲的结果是看不起别人。看不起他人是罪,是基督徒最不应有的态度。

有的人以家世自炫,成为势利之徒。

有的人以学问自夸,变成自大之士。

有的人以成就自许,成为自满之人。

有的人以钱财自傲,以为金钱万能。

骄傲以各种姿态出现,若肯老老实实看多一眼,便会发现可笑之至。血统祖先,大家都差不多!最有学问的人,所知不过沧海一粟。

一个人成就越大,会发现未竟之功,有待努力之事仍多。

不用太多人生体验,我们都能明白,凡是对我们最关切的东西,都不是金钱可以买到。要治好看不起人家的毛病,必须肯诚诚实实正视隐藏在这些外表里面的真相。

骄傲在本质上是对主的背叛。

照最古老的传说,魔鬼本来是叫做“早晨之子”路西法的光明天使,因为骄傲,想把自己的座位高举在主的座位之上,而被赶出了天庭。

众罪之源是我们认为自己比主知道得还多。用普通的话来说,骄傲所以不对是因为我们本可以从历史、从人类累积的庞大经验中学功课,但是因为自大,自行其是,不予理会。

人类的经验给我们的教训是:一个人如果违背主所定的生活法则,一定受苦。

要健康须遵守若干规律。若破坏便会生病。

宇宙间有自然和物理的定律,若不理会、疏忽,等于自寻毁灭。
一个人若逾越道德律,到头来必受报应。

要得到喜乐以及身、心、灵的平安,应该谦卑地接受主所定的生活法则。
骄傲是一个道德和理智上都糊涂的人所犯的大罪。

作者: esperanza    時間: 2010-6-18 09:20     標題:

我们之所以体贴 (老我),是因为不知道老我很恶劣。
让我们更深认识骄傲的败坏、这样下回就会更狠的将它钉在十字架上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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