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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人立王为何有罪?

转载:以色列人立王为何有罪?

   神早已设立了律令,要将来以色列的王遵守;当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时,为何神要定以色列人有罪(参申十七14-20;撒上八7-9)?

  
  毫无疑问,在神为以色列而设的计划中,包括一个王:这是从犹大支派特别拣选出来的一个王朝(创四十九10)。远在立王以先,神已设立了某些基本的守则,要这位以神权统治的王遵行(特别是避免过分的积聚财富、马匹及妃嫔);这谕令记载在申命记十七章和然而,对于日后撒母耳为以色列设立的王权统治政府,上述谕令没有构成问题。撒母耳的两个儿子(约珥和亚比亚)的行为,显示出他们不配亦不胜任作以色列的领导者,以色列人便要求撒母耳拣选一个人,膏立他作领导,使以色列人可奉他为永久的王,赐予他作君王的全部权力(撒上八5)。

  约书亚逝世后,以色列先后被多个「士师」领导,但国运时振时衰。有鉴于此,以色列人当然会谋求解决办法,避免自己的国家继续走向分崩离析又较弱无力的局面。不过,他们向撒母耳提出要求,要依照异教邻国的政府的形式,这才是神不喜悦的原因。他们的动机是与其他国家看齐,而不是谨守神所颁下的圣洁而全备的法规,这些法规就是摩西记载于五经中的法典。以色列人把神的律法撇弃在一旁,认为这些法规不足以满足他们的需要。反之,更走向敬拜别神的异教国家的堕落地步。因此,以色列人向撒母耳表达他们的意愿:「求你为我们设立一个王治理我们,像列国一样。」(撒上八5)以色列人已经忘却了神把他们从世界中呼召出来,并非使他们与世界看齐,却是与神走在约的关系之中,在所有敬拜别神的国家里,表现出敬虔的见证。

  无论如何,圣经显示出神从最初的时候,就有意为他的子民设立一个王权统治的政府。他甚至向亚伯拉罕应许:「国度从你而立,君主从你而出。」(创十七6)神更颁下谕令,那被拣选的王族,会出自犹大:「圭必不离犹大,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,直等细罗来到」。(创四十九10;即直等到弥赛亚来,他是犹大王族的后裔。)

  所以,当撒母耳那时代的以色列人吵嚷着要立王时,神仍允准,虽然神因以色列人属世的动机而斥责他们。神更提醒以色列人,有君王统治,他们的政府将会更团结及更有能力,但与此同时,在这些独裁君主治理下,以色列人便失却自由,更被君王所颁下的各项律令辖制。另一方面,由于君王拥有至高而集中的权力,便不会像士师一样体察民情,照顾到人民的个人及作为国民的权利。因此,将来的以色列人会为他们自己的选择而懊悔。以色列人不再在神的律法统治之下,却会被君王所设立的独裁法令所辖制——必须缴付重税、作苦工、兵役、财产被没收,还有其他使他们受苦的法令(撒上八11-18)。

  于是,神首先为以色列人拣选一个有能力及好恩赐的统治者——扫罗王。但扫罗基本上是属肉体的,在他统治的后期更充满罪恶,不服从神的命令、自私,被血气所驱使。神最初拣选扫罗的目的,是使以色列人作好准备,到后来更能欣赏一个真正属神的人的统治,那就是耶西的儿子大卫。他出自犹大支派,神已命令他作一个有信心而以神权统治的领袖,亦是一个服从耶和华的仆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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