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彌賽亞的比喻–新約聖經寓言闡釋《第21章》
第21章 十字架 The Cross
(马太福音10:38;16:24;马可福音8:34;路加福音9:23;14:27)
耶稣从未低估跟随他的困难。他通过简洁的演讲,也通过比喻和寓言明确地说明,他告诉百姓那不是轻松的工作。或许包含他警告的比喻形式并不是最有说服力的,因为哪种语言都无法像背负十字架的形像那样表达出做门徒的代价。一个人被判钉死在十字架上必须背负树桩,他的身体也要被吊在上面。羞耻、苦恼和死亡都体现在十字架上。
显然,耶稣从开始他的传教事业起便知道他的末日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。他告诉尼哥底母蛇在旷野里被“举起”,它必须被“举起。他正视自我生命的结束,所以,我们发现耶稣使用“十字架”的比喻说明做门徒的含意思并不惊奇—为了自我否定,为了钉死自我。
他首次使用这个比喻(马太福音10:38)要求他的门徒必须在众人面前认他。这个过程有时会引起冲突,有时会导致死亡;但他来不是带来和平,而是带来一把剑。当人决定跟随他时,他们甚至发现自己的家人也反对他们。跟随他极大地考验一个人的忠诚,因为这常常要求他们在父母和耶稣之间作出选择。这个要求的严厉性通过十字架上的比喻表达出来:“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门徒。”我们从这句话里明白背负十字架是他自己的方法,因为门徒要跟从他:但凭他的话从字面上理解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是不明确的。放弃生命不是隐含着的:“得着生命的,将要失丧生命。为我失丧生命的,将要得着生命。”。从上下文来看,这是令人惊讶的矛盾。回避十字架的人当死;接受十字架的人当活。这句话使将来决定最终问题时有了思想,选择自我的人将死,已经钉死自我的人将得永生。
门徒们熟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因为在他们的人生中,在巴勒斯坦暴动中被捕的数百名犹太人已被钉死在路边的十字架上。虽然这个比喻听起来刺耳,但一般来说他们都能理解背负十字架的意思;毫无疑问耶稣使用这个比喻,是完全理解了自己要做的事情。
耶稣第二次使用这个比喻是在彼得承认耶稣是基督之后,他的意思明确,然而与他的主人抗争。从彼得认主开始,福音作者表明耶稣强调他将在耶路撒冷死去(马太福音16:21)。这时他使用简单的术语“被杀,第三日复活”。然后他讲门徒的职责,使用“十字架”比喻的方法类似前一次。对于耶稣自己来说,显然“被杀”指被钉死,他既指被钉又指复活,平安属于那些明确知道的人。通过压缩成一个问题的图画,这个矛盾的意思指“失去生命就找到生命“找到生命就是失去生命”。“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”(26节)。
这个问题关于某个为自己奋斗的人获得了整个世界,站在耶稣的面前。他有称号-世界的行为;但他的生命已经丧失,因为他不打算跟随耶稣而失去生命,现在他必须失去生命了。当他面临那场危机时他能用什么东西换取他的生命呢?耶稣让他的听众来回答。毫无疑问,有人会说:“如果我失去了生命,无论我拥有什么东西都是没有意义的;我愿意用我拥有的一切换回我的生命”。那时,这样的决定行不通;但耶稣催促他的听众要考虑这些最终的问题,使他们在生命尚在的时候作出正确的决策。耶稣用这么一种简单的方法绘制出一幅肯定的画像,他补充说:“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;那时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”(27节)。
路加福音记载了另一场合使用十字架的比喻,当时耶稣增加了两个小寓言加强他的意思,我们将在后面讨论(14:26,27)。
在最后一次旅行到耶路撒冷时耶稣再次提到他的死亡。马太福音使用“钉”这个词,从上下文来看那是令人惧畏的意思:“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。他们要定他死罪,又交给外邦人,将他戏弄,鞭打,钉在十字架上;第三日他要复活”(马太福音20:18,19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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