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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馋(二)

另一种就是贪馋。


贪馋是对食物无厌的贪求。

新约时代,罗马帝国卷入酒食征逐的狂潮中。有的酒席以孔雀脑和夜莺舌飨客,有位罗马皇帝的豪举,是在十八个月中,单是花在食物上的费用便高达黄金八万五千两。罗马人且养成一种罕有其癖的习惯,两顿饭之间要服清泻丸。这样,下一顿进食时,胃口更大。

贪馋者为吃而吃,人活着是为了吃,而不是为要活才吃。

这真是过份到极点。


第三种享受的吃。

圣经里有一句说到主的话,真是宝贵:他是“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”(提前6:17)。

犹太人不接受苦行,也不刻意饥苦已身。有位犹太教师对打算苦行的人的忠告是:“主给了我们这许多美好的东西让我们享受,而我们却不去乐享,有一天他会要我们交代。”

在乐享的指导原则下,我们应懂得怎样做得恰到好处。

我们应懂得怎样饮食。

要是吃了之后会生病,这当然不是乐享。要是不断沉迷其中伤害到身体,或者损害到体力和脑力的功能,这也不能说中乐享。乐享必须有节制,能自律,用诸般智慧来享受天父所赐的一切恩物。

乐享也包括基于健全的理由偶尔不享用美好的东西。

适度的禁食确有其好处。要是我们能够将一种赏心乐事暂时放开,足以说明我们并不是非要它不可,并非沉迷其中。

有智慧的人是能控驭自己嗜欲的人,决心不让一已的嗜好来主宰自己。
基督信仰的伦理原则,既不要人苦行,也不要人贪馋。应记住的是,天父把万物丰丰富富地给我们享受。
除他以外,别无拯救。因为在天下人间,没有赐下别的名,我们可以靠着得救。(徒4:12)

我们在物质上并不富足,我们也可以在善事上富足。不管我们如何贫穷,总有些东西可以与人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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