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の仆人之家BBS's Archiver

沙沙 發表於 2016-8-6 11:56

第三章 其身不正

[size=4]弥迦书

3:1  
1~12 雅 各 的 首 领:在 这 段 经 文 中 先 知 发 出 预 言 攻 击 统 治 阶 层 的 残 酷 (1~4 节), 假 先 知 的 虚 谎 (5~7 节) 和 犹 大 背 道 首 领, 祭 司 和 先 知 的 弯 曲 败 坏 (9~12 节)。 神 将 依 据 各 人 的 行 为 施 行 审 判。
 

3:2  
恶 善 好 恶:国 中 的 首 领 离 弃 了 神 从 前 启 示 的 敬 虔 原 则, 代 之 以 他 们 自 己 设 立 的 法 律 规 条。 为 了 追 逐 物 质 利 益, 他 们 故 意 崇 尚 邪 恶 和 不 义。 神 对 我 们 的 要 求 却 与 此 相 反; 要 恶 恶 好 善 (参 摩 5:15;罗 12:9;来 1:9)。
 

3:3  
吃 我 民 的 肉:此 语 生 动 地 反 映 了 当 权 者 对 普 通 百 姓 的 残 酷 压 迫 和 剥 削。
 

3:4  
他 却 不 应 允 他 们:民 中 首 领 邪 恶 残 酷 的 行 为 使 得 神 无 法 应 允 他 们 的 祷 告, 他 们 自 己 最 终 必 遭 神 的 弃 绝。
 

3:5  
5~7 论 到……先 知:神 切 望 引 领 他 的 子 民 回 到 公 义 和 真 理 之 中, 假 先 知 对 此 却 毫 不 在 意。 他 们 向 人 传 讲 大 有 盼 望、 平 安 稳 妥 的 虚 假 信 息, 以 致 他 们 既 使 生 活 在 罪 恶 当 中 仍 然 感 到 安 舒 惬 意。 他 们 非 但 没 有 毫 不 妥 协 地 在 神 子 民 当 中 抵 挡 罪 恶, 反 而 推 波 助 澜, 鼓 励 罪 恶。 神 将 弃 绝 这 些 不 愿 领 神 子 民 回 归 义 路 的 假 先 知。
 

3:8  
借 耶 和 华 的 灵,满 有 力 量:弥 迦 奉 召 做 神 的 代 言 人。
       1.    他 借 着 圣 灵 的 能 力 和 感 动 说 话 (比 较 耶 20:9;弗 3:7)。圣 灵 催 促 他 严 厉 谴 责 神 家 中 的 罪。 他 的 职 责 就 是 彰 显 神 的 心 意 , 推 行 公 义, 抵 挡 罪 恶。
       2.    今 天 的 教 会 牧 师 和 做 先 知 讲 道 的 也 拥 有 同 样 的 职 责。 他 们 坚 决 不 能 向 教 会 内 在 的 压 力 妥 协, 而 效 法 世 界。 相 反, 他 们 必 须 成 为 神 真 理、 敬 虔 和 公 义 的 出 口 (参 “ 基 督 徒 与 世 界 的 关 系 ” 一 文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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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沙 發表於 2016-8-6 11:57

[size=4].知法犯法(1~4)──作为首领和官长的人,理应以维持公平正义为己任,但犹大人的首领官长,非但没有履行应有的职责,反而利用职权作为剥削谋利的途径,成为带动社会不公现象的罪魁祸首。但到了耶和华施行刑罚的时候,无论他们如何呼喊,神也会掩面不看他们,乃会按各人所行的报应他们。可见人所作的每一件事,必须亲身承受后果。

 .假报平安(5~8)──假先知为了饱腹,随意借用耶和华的名称虚传平安的信息,用来换取百姓的供物;又对那些没有给予食物的人,说出咒诅的话。他们这种是非颠倒的宣讲,使百姓失去了真神的指引,逐渐走在败亡的道路上,弥迦先知就严厉地指责这些人窃取神的威严作为私利之用,使原本圣洁的职分变成商业性的工作;故此,他们将会在行事的时候露出罪行来,让百姓知道他们是假先知。弥迦更进一步指出,真正的先知是靠 神的灵,满有能力,对社会、道德和宗教有深入的洞察力,坚守立场和使命,指出罪恶和过犯。这才算是真正先知的本分。

 .总结犹大的罪行(9~12)──犹大国陷在罪恶中,作为首领的人要承担极大的责任。他们以财利为目标,失去了事奉神的意义,不但为了金钱而工作,也以它的多寡而胡乱审判;更可耻的是他们挂 耶和华的名号,明明没有得到神的启示,却故乱宣告是来自祂的预言。故此,犹大国将面临一次前所未有、无法想像的大灾劫,目的是让人知道耶和华对这一切事的忿怒和审判。弥迦先知所发出的这个预言,后来更被耶利米先知引证使用(参耶二十六18)。

默想 在事奉上我有否成为别人的绊脚石,或带领他人误入歧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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