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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ervodediosar 發表於 2010-6-7 06:51

战争出乎神、耶和华是战士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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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耶和华是良善的神、和平之君。但为何历代志上五22要说战争是出乎神?申命记二十章亦记载神对战争进行方法的命令;出埃及时,以色列人甚至说「耶和华是战士」(参出十五3)。

  
  历代志上第五章记载了一次战役,是流便、迦得及玛拿西支派将约但河东异教徒的居民赶走,占领此地。这章经文的钥节是二十二节:「敌人被杀仆倒的甚多,因为这战争是出乎神。」

  要研究本文所针对的问题,必须细察本问题背后的几个假设,方能了解这条问题是否合理。绝不抗拒罪恶,是否就彰显了神的良善?我们能否说,好的外科医生不会割除毒性肿瘤的组织,而只让病人躺在床上,受苦至死。假如警察部队无所事事,绝不阻止罪恶发生,任让持枪行劫、强奸者、纵火暴徒及其他凶徒作奸犯科,扰乱社会安宁,我们是否会称赞警察部队呢?假如神禁止他的子民保护妻子儿女,任由妻子被酗酒的凶徒抢去或勒死,容让凶徒将孩子掷向墙壁,头破血流而死。那么,神称得上良善吗?现今社会,人类都受到律法保障,相信没有任何政权会容许凶徒犯罪作乱,而剥夺了公民自卫的权利。若天国子民不准自卫,就再没有更有效的方法去提高撒但的权势及地狱的权能了。假如有某个神只命令信徒在面对罪恶时也采取不抵抗主义,那么,我们很难想像这个神只会被称为「良善」!假如一个本来是秩序井然的社会解除了所有警察部队,或某个国家被禁止设立防卫部队;社会就必然大乱,而国家亦无从保持国民的安全及自由了。因此,一位良善的神必须赋予他的子民有自卫权。假如他任由世界被恐怖活动颠覆,血腥暴力事件不被禁止制裁,向外侵略扩张不被阻压,那么,这位神一点也不良善。

  由创世记至启示录,圣经都教导我们要适当而负责任地作自我防卫的措施。不单如此,神甚至会命令他的子民对某些邪恶及道德败坏的外邦民族施行审判,完全灭绝。耶利哥城就是一个好例子(参本书于约书亚记六21的讨论)。申命记第二十章记载了在战争时要遵守的措施,目的是使以色列人本着公义和公平,以恩慈的态度来使用刀剑。正因如此,申命记二十章恰当地反映了神的良善。战争之前,官长宣布免负战争义务的条件(二十5-7),甚至只是因为害怕上战场,而没有免战条件的人,也不用承担为国争战的责任(第8节)。异教军队会一声不发掠地攻城,不容敌人有机会表示投降(参撒上十一2-3,三十1-2),但神命令以色列在攻城之前,要给该城投降的机会,以不流血方式使这城成为以色列的附庸,使这城免被屠杀毁灭。还有,城内的妇女及孩子免受死刑,以色列人可以取为掠物,但亦因此要保护妇孺(二十14)。只是迦南地内那些道德沦亡的居民要被灭绝,因为若不将他们铲除,肯定会令以色列本身的道德及属灵标准下降(参16-18节,这种令以色列人败坏的影响,在士师时代就清楚显示出来了。参士二2-3,11-15)。

  根据新约圣经的描述,士兵乃一种尊称(参太八5;路三14;徒十1-6,34-35)。保罗在提摩太后书,以当兵不被世务缠身来比喻基督徒应该尽忠于向神的委身(提后14)。在这节经文里,保罗绝无贬抑当兵的含意。在以弗所书六11-17,保罗指出一个属灵的战士为神争战时,要配上属灵的兵器。综观新约圣经,从没有指出「良善」的神会要求他的追随者采取不抵抗主义。(欲了解对于这问题更详尽的讨论及圣经证据,可参G.L.Archer,“Does Pacifism Have a Scriptural Basis?”The Evangelical Beacon [December 28,1971):4-6。][/b][/color][/size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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